熟悉历史的刘稷知道,大唐的盛世在达到顶峰后,瞬间滑落,而吐蕃则刚好相反,在已经接近断气的时候,迎来了复苏的机会。
他知道,却无力改变,就算穿成了那位天子,在未来的几年里,也只有一次机会,就是两年后,安胖子进京那一次,可真的宰了安胖子,已经箭在弦上的范阳,只怕就会换上一个能力更强的家伙来主事,这个人叫史思明。
眼下不过是安西镇一个小军官,手上管着不到一百人的刘稷,又能做些什么呢?
坐在海拔三千多接近四千米的斯嘎尔河岸边,刘稷将双脚浸在冰冷的水里,双手撑地仰望着天空,看着那些闪耀的星光,想起了后世在巴国执勤时,一个巴**官曾经对他说过的话。
他说这片土地没有任何经济利益,在战争的威胁下,就连放羊都可能踩上地雷,可他们依然要守在这里,因为如果不这么做,自己的家人孩子,就无法在伊堡、拉合尔享受到和平,真羡慕你们华夏人,可以肆无忌惮地挥霍着一切,甚至把战争当成一种冒险的体验。
当时的刘稷,听在耳中,却没放在心上,此时在亲身经历了战争之后,才体会到这话的含义,勃律人在自己的土地上,却不得不看着两个国家杀来杀去,远隔万里的长安城里,那些酒肉放臭的高门大户,如果知道他们的安逸日子只有几年,又会是什么样的反应?
人类几千年的历史,比起天上的这些星星,只是沧海一粟,而一个人的一生,放在历史的长河中,又何尝不是如此,他出现在这里,难道真的是,奈何桥边,少饮了一口孟婆汤吗?
自己这棵粟,真得一点儿水花都掀不起么?
身后响起的脚步声,打断了他的思绪,刘稷坐直身体,回头一看,被手下引上前来的正是那位石郎君。
“五郎戍主。”石崇志一开口,就意识到了不妥,赶紧换了个称呼。
“你又不是我的儿郎,还是旧称吧。”刘稷摆摆手,示意他靠近一些,不然听得太累。
石崇志倒没怎么客气,商人本就是八面玲珑的做派,莫说对着一个小小的戍主,就是封常清那样的主官,也是有些面子的,毕竟这条商路,是大唐在西域能扎下根,最为有力的保障,要知道,安西不比北庭,实行的可是半羁靡的制度。
那也就意味着,本地的税收,全都掌握在当地的各国国王手中,他们能收到的,除了一些捐献,就只有各个关卡的商税。
“是。”虽然这样,石崇志并没有托大,还是应了一声,在他边上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来。
这个举动,顿时赢得了刘稷的好感,要知道为了来见他,对方换上了一身缎面长衫,能够毫不介意地坐在这上头,纵然有刻意交结的心思在里头,也是他自身平日里修炼的结果,否则哪有这般自然。
“你是不是想问,那笔财物,该如何处置?”对于他,刘稷没有半点客气,能打动商人的,只有利益,别的都是浪费时间,他现在哪有时间可以浪费。
“但请五郎示下。”石崇志的官话非常标准,只是听着有些怪,就像是刻意训练过一样。
“大唐与大食已经修好,你们石家,对那条商路,不陌生吧?”
石崇志微微一怔,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,他一时间还没能反应过来。
“不瞒五郎,我家在那边,确实有些干系。”
“那就交与你,这些财物,当做我乾坑戍与你们石家合作的股金,如果你们家想主导,就拿出比它更多的数目来,怎么做你作主,我们负责打通关节。”
竟然是这样,石崇志的心里立刻盘算开了,从吐蕃人的官邸中搜出来的,全都是当地人进献给新任东本息东赞的财物,再加上为了投靠唐人,却吉坚赞等人送上的呈奉,算是一笔不小的财货,可在石崇志的眼中,这还只是其次。
五郎是个什么背景,纵然以前不清楚,这几天等唐人的大军到来,以他的手段,从杨预那里也好,从别处也好,都能轻易地套出话来。
别的不说,光是一个,现任四镇节度使的乘龙快婿,就已经足够了。
要知道,在四镇百姓当中,这是比长安城中那位天子还要实际的存在,基本上就是这安西之地的王,没看到么,那些什么小国的国王,在他面前,一样要低声下气。
而且,这位封中丞,是刚刚才接任的,又立下了如此大功,地位只会更加稳固,以往常的经验来看,除了王正见因为健康原因,只呆了一年不到,其余的节度使,最少也有五年的光景,五年,已经足够石家投资了。
如此的身份,难怪值得杨家嫡次子舍命相救。
不就是一条命么,杨预都舍得,他有什么舍不得的,石崇志一咬牙,拿出了那一晚破釜沉舟的气势,沉声说道。
“某家是某家,石某是石某,若是某愿拿出身家,与五郎合股,不知道,能否有这个机会?”
刘稷有些意外,转过头,盯着他看了一会儿,后者苦着脸接着说道:“不瞒五郎,在石家,某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物,否则如何会被发到这种偏远之地,前因后果,不提也罢,若是得蒙五郎看重,定然继之以死。”
有野心?家族越大,事情就越复杂,刘稷并不在乎他们家的那点破事,他唯一在乎的,是能力是不是能达到他的要求,要知道,那条路上,有着无数的变数,稍有不慎就是身死族灭,没有一个强大的人脉,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