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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到小房间那边, 敲起了小房间的门。
这房间原本是小蝶的房间,因为他娘突然来了,李彩英就把小蝶接到岳父那边去了。连跟钱淑兰打个照面的时间也没有。
虽然钱淑兰占了原身的身体, 可她并没有继承原身的感情,所以对此事半点也不在乎。毕竟她的任务跟那小萝卜头没有半分关系。
“进来吧!”钱淑兰特地没关门, 就知道王守智一定会过来。
看到他,钱淑兰都替原身可怜了。她最疼的儿子其实是几个儿子中孝心最少的。也不知, 原身知道了会不会伤心。
原身对几个儿子真是没话说。
就比如说衣服,农村每年都会发下布票,一人3尺3。这点布连件上衣都做不了, 可原身克扣家里女人的布,全给儿子孙子做。
一人一身, 年年都有。
家里的女人都是捡男人剩下的衣服穿, 就连原身自己也不例外。
原先, 钱淑兰想穿件体面的衣裳出来, 可翻箱倒柜找了半天,都没找到有不带补丁的衣服。
难道这不是母爱吗?可是没人看到, 尤其是这个小五。
他结婚之后,就像姑娘嫁出去了一样, 结婚七年, 除了第一年给了原身二十块钱, 后面这六年,干脆连家也不回。
不知道的,还以为原身对这个儿子有多苛刻呢。
要不是不得不改造,她都想把这货给扔出去。
王守智失魂落魄地走了进来,看到他娘,抿了抿嘴,有些不自在。
钱淑兰面无表情地打量了他一眼,冷哼道,“倒完洗脚水了?”
在原身几个儿子当中,王守礼算是最宠媳妇的,曾经在媳妇生孩子的时候给媳妇洗过衣服,被老太太看到,把还在做月子的周雪梅骂了三天,整得全村人都知道了,把原本就伤了身子的周雪梅气得不行,但碍于孝道,还是忍了下来。
这还只是洗衣服呢,再加上周雪梅只是身体不便才让王守礼帮着洗的,也算是情有可缘。
可,李彩英呢?好胳膊好腿儿的,一点毛病也没有,如果原身看到她最疼爱的儿子给女人洗脚,还不得炸开锅。不把李彩杀打个半死,都算原身发了善心。
钱淑兰一想到那个场景,说实话,她还真觉得有点可惜,没能看到这种极品大战极品的大戏。
王守智尴尬地摸了摸手背。
钱淑兰重重叹了口气,“娘把你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到大,你从来没给我洗过脚,想想就觉得心酸!”她拍了拍大腿,委屈道,“养儿子有什么用!还不如闺女呢,至少能贴心!”
她的声音带着点哭腔,王守智羞愧万分,忙不迭地道,“娘,我去给你端盆洗脚水。”
说着,不等钱淑兰答应,立刻跑出门,很快就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水进来了。
在主卧床上躺着的李彩英左等右等就是没能等到王守智回来,忙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门,侧耳趴在小房间门上听里面的谈话。
房间里,钱淑兰正在跟王守智讲他小时候的事儿。
人的记忆很奇怪,会下意识地选择忘掉那些受苦受难的日子。
王守智自然也不例外,自从当了工人,他再也不愿意回想以前那种饥一顿,饱一顿的日子。所以,他对小时候的事儿基本上已经忘光了。
钱淑兰回忆的时候,自然不只是为了说这些糟心事儿给他添堵。
“那时候,全家就只剩下一个窝窝头,你却把自己分到的那半块窝窝头塞到娘手里,非要娘吃。那时候,娘就觉得你才是娘最贴心的好儿子。”这件事情是原身记忆最深的事情,所以原身才最疼这个小儿子,觉得他最有孝心。
不过,人长大了,心思也就杂了。现在的王守智再也不复当时的天真。
现在的他回想起这段来,只会嗤笑自己的傻。只有半块窝窝头,还塞给别人,这不是傻这是什么?哪怕这个人是他的亲娘,他都觉得这样的牺牲不值得。
钱淑兰重重叹了口气,话峰一转,“你说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?小五?”她话音非常低沉,透着老态,更带着浓浓的失望。
王守智心里有些不好受,他张了张嘴,想为自己辩驳,可想到这些年自己的所作所为,他又有些说不出口。
钱淑兰用无比悔恨的语气继续道,“如果我当初知道你进了城会变成这副六亲不认的样子,哪怕饿死,我也不让你进城!”
王守智心里酸涩,听到他娘后悔了,他心里并没有原来那种舒服的感觉,实际上他心酸得只想落泪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末了才提醒她,“娘,彩英是你让我娶的。”
其实,当初王守智选择李彩英,也是因为他和林芳没有多少感情。毕竟当初只是相看时见过一面,他对林芳只是有些好感,根本没有相处过,比起当工人这个诱惑,他自然选择后者。也算是人之常情。
原身也是也是因为这点,才极力撮合他和李彩英在一起的。只是原身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,她空有一颗爱子的心,却没有什么智慧。就算她看中李彩英条件好,也该找人打听吧?毕竟天上掉馅饼这事儿,多数都有假。可她偏偏没有,被好运砸晕了头脑,就什么也不管。
钱淑兰虽然觉得原身留给她的烂摊子很难头疼,可事情已经发生,她不该去计算到底是谁错得比较多,而是要让王守智明白,做人的基本原则。她重重叹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