围观群众被刻意加重的“撒谎”二字镇住,纷纷伸了脖子,要听个仔细。

只听顾欢轻声说:“你的伤口在膝盖处,如果像是你方才所讲,这只狗扑向你继而咬了你,以它的体形,扑咬的伤口应该在肩部以上。”

妇女的脸色变了变,立刻改口,“我记错了,不是扑过来的,就是…走着走着咬了的。”

顾欢又说:“小婶子,如果是正常走着咬到的,伤口附近的衣服也不可能完好无损呀。而且,你伤在膝盖,又说那狗狗是从你后面咬…”

“哎呀,不要说了,你们当警察的,就只为有钱人说话!”妇人大声嚷嚷着打断了顾欢,“我们穷人的命就不值钱了是不是?”

一番话下来,本以为洞察了全局的围观民众又一次被带偏,舆论不再针对那年轻男人,反而对顾欢指指点点起来。

顾欢皱了皱眉。

她承认,如今是有不少警察仗着权职乱收规费、是非不分,但也不能一耙子打翻所有人呀。

“既然你坚持,那么请跟我来。”顾欢作势去拉那妇人的胳膊。

妇人堪勘一躲,甩开顾欢的手,吼道:“你想干嘛?”

“我不干嘛,既然你坚持说是狗咬伤了你,就请你跟我去警察局呀。”顾欢指着自己来的方向,“喏,沿这街走两个路口就到七局了。你坚持说是这狗咬伤你的,那就跟我去警察局,我们有专业的医生,可以让医生为你查验伤口的,如果证实伤口和这条狗的咬合一样…”

“哎呀,真的是麻烦,谁要跟你去警察局呀?我要赔偿!”妇人才不管顾欢说什么,大嗓门一浪高过一浪。

突然,人群中挤进来一个五六岁的女娃。

白胖胖的女娃穿着件花布小衫,头上扎了两个可爱的小揪揪。

那女娃直接扑倒妇人怀里,声音带着点哭腔:“阿妈,阿妈…”

妇人忙蹲下去,为那女娃抹了泪,刻意压低了声音,说:“你怎的过来了?”

女娃扬了扬头,看着周围的大人不明所以,想了想,说:“阿爹让囡囡找阿妈呀,问阿妈买个伤药怎么出去那么久的…”

童稚的声音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,不少人发出“哎呦”的声响,那妇人立马捂住女娃的嘴。

顾欢见状,走过去把那妇人拉开,蹲下来给女娃整了整布衫,笑着说:“囡囡乖,不怕啊,你阿妈哪里受伤了呀?”

女娃开始有些紧张,可看顾欢这般亲和,长得也好看,便笑了笑,露出两排小巧的白牙,“膝盖呀…”

“你别拉着我家囡囡!”妇人眼看事情穿帮,立马将女娃从顾欢手里夺了过去,抱起来就走。

顾欢起身,倒也没追,只冲那妇人离开的方向说:“唉,小婶子别走啊,跟我回警察局,让医生为你查验呀。”

妇人像是没听到一般,急吼吼地扎进人群,时不时对身边投来的异样目光斥吼:“走走走,看什么看!再看挖了你的眼!”说着,伸手点了那女娃的脑袋,念叨,“你说养你作甚?败家玩意!”

围观群众也知是冤枉了年轻人和小女警,讪讪地散了,有几个还大声的道了歉。

顾欢冲他们摆了摆手,并不介意。

民众向来是最善良,也最容易被误导的。

回头,正对上那年轻男人含笑的眸子。

两人相视一番,齐齐笑了起来,宛如旧友。

莫名的感觉,仿佛在湖心划下一道涟漪,慢慢荡开一圈圈的波纹。

闹剧结束,两人初识。

“谢谢你的解围,我叫白墨。你呢?”

“顾欢。”

两人互道了姓名,又互相问好。

“你好呀,顾欢。”

“你好呀,白墨。”

一个西式少爷,一个中式小姐,在这个凉秋的暖日下,看似经纬分明,又相得益彰。

布兰克踮着脚凑到顾欢身边,用头碰了碰她的手尖,动作很是轻柔,身后的长尾巴摇啊摇的,黑溜溜的眼睛里充满好奇。

顾欢垂眸看它,笑语嫣嫣的问:“布兰克是德国牧羊犬吗?”

“嗯。”白墨点头,明亮的眸子一闪一闪的,“你认得?国内好像不多呢。”

顾欢又笑起来,嘴角有浅浅的梨涡。

她伸开手掌,摸了摸布兰克的头,布兰克则一脸享受的任她抚摸,还时不时的用头去蹭她的手掌。

“果然是呢,不过我也只是猜的,倒是没见过真的。之前在警校的时候瞧见过照片,据说北平那边引入这种犬,还建了警犬培训学院呢。”

白墨很惊讶,没想到布兰克会和这小丫头这般亲近,瞧着顾欢笑的开心,说:“布兰克就是退役警犬,以前是在美国纽约州的伊萨卡当职呢。”

顾欢惊讶地张大了小嘴,忍不住弯下身子,把布兰克的脸捧在手掌上,很是宠溺,“这么厉害呀,布兰克岂不是抓过很多坏人?那你可是个大英雄呢,是不是呀,布兰克。”

布兰克故意把腮帮子往顾欢掌上蹭,身后的尾巴更是摇得如加速的摆针。

“布兰克,你可真不够意思。看到美女就这般摇尾巴,对我都没这般呢。”白墨出声,声音里带着笑意。

顾欢抬头,有些不好意思的脸微微泛红。

白墨很是绅士的伸出手,将人拉了起来,又问:“你家在附近吗?”

顾欢点头,“嗯,对的呀,不算远的。”

白墨又说:“那就让我和布兰克送你,就当是谢谢你方才为我们解围。”

顾欢也不推拒,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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