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一把,“去去去,换了这套硬拽拽的衣服。才熨好,让你闹腾一会儿,还得皱!”

“哈哈哈,知道了知道了,妈,你等着呀,我先去华记买点甜点回来再换。”顾欢起身出了门,她好容易穿上制服,怎么能说脱就脱呢,自然是要让外人看上一看呢。

唐燕知道她那点小心思,也不说破,“我要蜜三刀。”

“好嘞。”顾欢半个人已经跑下楼,听到母亲的话,扯着嗓子应了一声。

穿着制服在街道上走了两遭,收获无数艳羡的目光后,顾欢才得意地回家。

晚饭时,唐燕亲自下厨为她做了甜羹,黄浩也塞给她一个求来的平安符。

“今儿可得早早的睡下,别闹腾。”唐燕嘱咐着。

顾欢收了碗筷,抬头道:“知道的呀,洗了碗我就去睡呢。”

黄浩见状,将碗筷都拦了去,瞧着顾欢说:“你别管了,我弄就是了。”

顾欢觉得有些好笑,自己不过是要上个职,怎么弄得跟她得病了似得。

“你不赶今儿那客人订的袍子啦?”

“没关系,那客人不急要。”黄浩说着,又瞥了眼顾欢,低头说,“明儿我送你去四局吧?”

顾欢想了想,四局离永安里还是有点远的,自己又不会骑车,让黄浩送倒是能节省些时间,便冲他点头说:“好的呀。那就不用早起一小时了,早起二十分钟就行了呢。”

黄浩“诶诶”了两声,捧着碗筷去洗。

唐燕看了黄浩一眼,又看顾欢,见她没心没肺的模样,倒也没再讲什么。

夜色渐渐深去,二楼走廊悬挂着一柄小夜灯,柔和的光透过玻璃映在墙上。

顾欢左手枕着头,甜甜的入睡。

翌日清晨,鸟鸣声似乎比往日亢奋不少。

黄浩住在一楼的后院,早早就扫了店铺,换了新的蓝色褂子,还去华记买了早点。

“哎呀,吃不了啦,要迟到的呀,我们走着吃吧。”

顾欢急匆匆地从二楼跑下来,脚上的黑色皮鞋擦得锃亮。

笔挺的制服很是合身,显得她腰杆笔直,一头俏丽的齐耳短发挂在耳后,知性又带着点稚气。

“别急,咱们骑车不过二十分钟就到呢。”黄浩早餐分成三份,留了唐燕的那份放在柜台上,转头一看,已经没了人影。

顾欢等不及,先一步跨出门去。

一辆黑色的二八自行车立在店铺门口,车轱辘都擦得闪闪发亮。

这自行车是大哥顾平买回来的,早先是为了他上班方便,可他结婚后搬到了距离公司更紧的小公寓去,自行车也就没了用处。还好黄浩会骑,否则,当真是浪费了呢。

“喏,你拿着先吃。”黄浩将一份早餐递给顾欢,转身踢了车支架,扶着车把,稳稳地坐在车座上,“来,上来吧。”

黄浩一脚蹬着踏板,另一脚站在地上,倒是很有几分样子。

顾欢拿着早餐,侧身坐到后座上,只感觉自行车左右摇晃了一下。

“啊——”

瞬间失衡的感觉,让顾欢忍不住惊呼出声。

“别怕别怕,这不好了嘛。”黄浩用力一蹬,自行车稳稳地向前行驶起来,”你快吃早餐吧,在我背后吃啊,挡着点,别吃进风了。”

顾欢一手拽着黄浩的衣服,一手捏着早餐,紧张的说不出话来。

待自行车平衡后,只觉得凉风阵阵吹过脸庞,方才心中那股子莫名的恐慌也不见了。

黄浩虽不是南京人,但当伙计这几年送过不少货,对南京城的大街小巷反而很是熟悉。

出了永安里,沿着回江路下坡,右拐左拐,沿着秦淮河骑了十来分钟,再拐上两个弯,便到了四区的警察分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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