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好也到了下工的时候,季雪兰和谢寡妇搁下手里的活从后院过来。
两人对着季明方写过的那张纸好一通夸赞,虽然她们也看不出好坏。
季明方今天前所未有的高兴,被夸的脸发红、手足无措,随便找了个借口就先回家了。
他走后,谢寡妇也没多留。
倒是季雪兰没急着走,拉着季的手,突然红了眼眶。
“小,谢谢你……真的,真的谢谢你……”
季知道她指的是什么。
“咱们用不着说这些。”
“不,你不知道……我好些年都没见明方这么开心了。”
虽然来作坊工作那天他也是开心的,可那种开心和今天这种发自肺腑的开心,只要眼睛不瞎的人,都能看得出来。
季雪兰不知季是如何做到的。
早上他们两个一块去了镇上,猜出些内情的季雪兰一上午都魂不守舍,要不是谢寡妇在一旁提点着,好几次都险些出大错。
等到两人终于从镇上回来,季雪兰想问又不敢问,一直憋到中午回家。
走到半路,还是季明方先开的口。
他说,他那条腿彻底没治了。
他的表情很平静,而且不是那种强装的平静。
反倒是季雪兰难过的不成,背过身掉起了眼泪。
心里暗怪老天爷不开眼,明方吃了那么多苦,受了那么多罪,为什么就不能给他一点希望呢?哪怕一点点也行。
季明方反过来安慰了她半天,季雪兰缓过神又是欣慰又是疑惑。
不知道镇上半日究竟发生了什么,季明方背负了这么多年的包袱,竟似真的放下了。
直到季明方把他打算攒钱读书的想法和盘托出。
“姐,我算过了,一天二十文,一个月六百文,给家里一半,我留一半,这样一年下来,少说也能存三两。存个两三年,我就可以去村塾了。也不多念,念个一两年,把字认全,知道何意何解,便退下来,在家边干活边自学。”
说这话时,他的双眼是发光的,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奕奕不以科举为目的,只因为心底那份喜欢,他要去读书。
“若不是你开导他,他还不知道该往哪走……你给他开工钱,又让大宝教他写字,我真不知该如何……”
季打断季雪兰的感激之词。
“堂姐,真的不用客气,其实我也没帮到什么忙。这条路一直在他心里,只是以往被迷障遮住了,如今迷障尽去,眼明心清,是皆大欢喜的事,至于以后该怎么走、能走到哪,还是要靠他自己。
让大宝教他也确实是为了大宝好,他平时也没个玩伴,总是关在屋子,万一养成个内向的性子,将来岂不愁人。我可是打算明年也把他送去村塾的,提前习惯和人相处很有必要,而且还可以过把当夫子的瘾头,他心里也高兴着呢。”
并不如何高兴的大宝:“……”
送走季雪兰,季揉了揉大宝的脑袋,又拉过右手给他捏按手腕:“累不累?酸了吧。”
大宝脸上阴转多云,却还是略显嫌弃的挤出俩字:“他笨。”
季捏了捏他的脸蛋:“臭小子,不许这么说人家,他是我堂哥,也是你堂哥。你初学时不也是鬼画符,姐姐嫌弃你了吗?多点耐心,先教如何念,再教怎么写,同时把意思解释清,今天做的就挺好,跟你说的那些话都记住了,教的也像模像样,明天再接再厉。”
大宝瘪了瘪嘴:“我比他快。”
季哭笑不得,被他的好胜心给打败了。
“行行行,大宝最厉害!今晚来不及了,凑合吃面条,明天给你做好吃的,犒劳一下咱们厉害的小夫子好不好?”
大宝转脸看向一边,有点点傲娇的别扭,终于不说话了。
饭做好,季照常去土屋给流浪汉送饭。
其实她本打算给流浪汉送点粮食,让他自己开火算了,也省得跑来跑去。
不过细想想,他一个人开火又有点不值当,做少了不够,做多了浪费,最后还是算了。
到了土屋搁下食篮,正要走时,流浪汉喊住她,把两本书递了过来。
一本是样书,还有一本是……
季眉头微皱,放下书抓住他手腕,用另只手包住他的指头,旋转了好几个角度。
“怎么样,有没有抻拉感和不适感?”
她没想到,流浪汉竟真的把书抄下来了。
抄下来倒没什么,本来字数就不多。
关键上面的字就如同跟好手好脚的人所写,不仔细看的话几乎看不出区别。
还有字体。
季见过院子里用树枝划拉出的那些痕迹,判断他的字形应该属于铁钩银画那种,看似狂放万钧,实则深沉内敛。
但季跟他说过,抄书一定要用中规中矩的字体。
流浪汉记下了,如今一整本书,竟不带半点他自己的痕迹。
这是很难做到的,写的时候,手不知道得拿捏着多大的劲儿。
“跟你说了多少遍了,适度的劳动可以,但不能超负荷,你怎么就是不听呢?”
流浪汉的目光落在腕上的双手,眼睫微闪,没有争辩。
季又气又无可奈何,想把之前剩下的药包翻出来给他热敷,谁知刚松开手腕,就被流浪汉反握住了右手。
“没有抻拉感,也没有不适感,你……无需担心,我有分寸,每天只写几页。”
有分寸就好,可……
季指了指两人交握的手:“你是不是可以松开了?”
流浪汉的手很大,蒲扇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