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奚欢话音刚落下,凌子斐已经看到了她俩,/p
连忙起身,/p
“司马大人,”/p
霍奕摆了摆手,/p
“你先解决案子的事情,”/p
凌子斐敛神,这才继续道,/p
“李彩娥,王禄死的那晚,刚好你们出现争执,死之前还在跟莺娘幽会,世上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吧?况且你不在场的证据并不充分,没有人能证明你是否在房内,”/p
李彩娥一边哭诉一边挣扎着,/p
“王禄死之前,民妇去找丑奴麻烦去了,这个南大人可以作证的,鬼晓得王禄那王八蛋找莺娘去了,再说,我在马厩遇到南大人后就回来了,根本无从知晓王禄是去小树林,又何来的杀人,”/p
“还在狡辩,整个驿站的人都知道王禄去找莺娘询问刺客的事情,你会不知晓?”/p
说着凌子斐扬了扬手,/p
“还有,莺娘昨晚死在了自己房中,就因为你杀死王禄后得知王禄想帮莺娘赎身,并且让自己下堂,受到莺娘的侮辱,你便忍无可忍,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,昨晚便将莺娘杀了,”/p
“大人,冤枉啊,民妇并不知晓莺娘死了,您这是血口喷人,口空无凭就断定民妇杀人,您这是为了破案不择手段的嫁祸于民妇,”/p
“大胆”/p
凌子斐气的脸色发青,一扬手/p
“末将上战场杀敌,从不错杀一个好人,也不放过一个敌人,你不是要证据吗?来人啊,逞上证物,”/p
这时候刘也走了上来,/p
手上还有包裹,只见刘也将包裹打开,里面是一双鞋底被染上血迹的绣花鞋,绣花鞋的款式很简单,老旧的样式,灰色鞋面点缀着精细的刺绣,但因为血迹斑斑,透露着些许诡异,/p
凌子斐道,/p
“这是从你房间里找到的鞋子,案发现场的血脚印跟这双鞋子一模一样,你房里的人也认得这双鞋子,分明是你房中的。昨晚你又是独自一人在房中,今早窗户却打开的,有下人亲眼看见有黑影从窗口爬进来的,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?如果不是你?莫不是说你房里藏了人?”/p
底下的李彩娥惊魂不定,金南县对妇女的贞洁看的尤为重要,容不下一丁点污点,/p
连忙矢口否认,/p
“冤枉啊,这一定是栽赃陷害,民妇未出过房门,也并没有人进来过,”/p
“栽赃陷害?王禄跟莺娘都死了,又有谁来栽赃陷害你?”/p
这话一出,李彩娥百口莫辩,瘫坐在地上,巨大的绝望吞没,嘴中呢喃着,/p
“民妇并不知悉,冤枉啊,冤枉啊······”/p
凌子斐冷笑一声,/p
“事到如今还在狡辩,来人将这恶毒的妇人杖毙,分尸,以示警戒。”/p
南奚欢眉头皱了一下,这时代没有裹脚的习俗,但是女人跟男人脚的尺码区别还是很大,李彩娥的鞋码跟普通女子一样,联想到先前丑奴挤脚的鞋子,但那双鞋虽然也有绣花,却是下人的鞋子,而且款式也不一样,码数比这双染血的鞋子稍大一些,/p
本能的想起丑奴,但是又不符合条件,心底疑惑越来越大,有些迟疑,还是问出了口,/p
“等等,”/p
她面向李彩娥道,/p
“你房中是不是还丢失了一双鞋子?”/p
李彩娥楞在那里,显然没听懂她的话,/p
倒是贴身丫鬟唯唯诺诺道,/p
“大人,今早起来,奴婢在夫人耳室丢失了一双鞋子,以为比较旧,所以没穿了,丢了便没引起注意,”/p
南奚欢看了看那婢女的脚,码数并常人偏大,所有鞋也偏大,这就对,南奚欢找到一旁看热闹的尹一凡,/p
“一凡哥,你还记得先前丑奴被李前程殴打的时候,当时李前程说丑奴打翻了主室佛堂的玉观音,所以追过来殴打,那时候隔莺娘被杀相差不到一炷香时间,足够凶手回到驿站的主室。还有丑奴那双挤脚的鞋子,我当时还觉得奇怪,你说下人偷鸡摸狗是常事。”/p
“你这么说我倒是有点映象了,”/p
“怕是丑奴是关键,”/p
就在这是一队人马匆匆忙忙的跑过来,/p
“将军、司马大人,”/p
行完礼轻声的道,/p
“刚刚带人去侦察,沿着血脚印发现红楼有条捷径直接到驿站这边,而且翻过墙就可以直接到王禄跟李彩娥的主室,来回大约缩短半炷香的时间”/p
“这就对了,凶手一路跑回驿站,进了主室,换掉了鞋子,然后堂而皇之的出了主室的大门,李彩娥今早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,”/p
“没有,倒是起床时听到了响动,以为是下人打扫卫生便没过多在乎,”/p
南奚欢点了点头,/p
“我想我大概知道凶手是谁了,”/p
凌子斐一干人满脸疑惑,/p
“谁?”/p
唯独,霍奕看着她,眼神飘忽,静待她的下文,/p
南奚欢缓缓道,/p
“众所周知,王禄有一个儿子,但因为是前夫人跟人偷情生的,所以大家并没有当成少爷看待,甚至能骂则骂,能打绝不姑息,就因为金南县的习俗,那位小少爷受尽苛待和唾弃,甚至被好事的人折磨,直到五年前毁了容,成了奇丑无比的人,回到驿站,不知道王禄收留他的心思是什么,总归不是什么好事,王禄不能生育,所以跟李彩娥成婚十年并没有所出,自然而然,王禄认为那个儿子是个野种,收留也许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