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院有提案、监督和立法权,上院有审核、监督、批复权。而国王陛下的权力就是通过上院来伸张,同时国王拥有对军队的所有权以及将军以上官员的任免权。
双方估摸了一下,这个提案还能接受,于是各退一步达成了妥协。
1632年9月1日,执政官弗雷德里克在荷兰新教大主教的监督下,正式称为新成立的尼德兰王国国王,史称费雷德里克一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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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院有提案、监督和立法权,上院有审核、监督、批复权。而国王陛下的权力就是通过上院来伸张,同时国王拥有对军队的所有权以及将军以上官员的任免权。
双方估摸了一下,这个提案还能接受,于是各退一步达成了妥协。
1632年9月1日,执政官弗雷德里克在荷兰新教大主教的监督下,正式称为新成立的尼德兰王国国王,史称费雷德里克一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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