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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八章:举案齐眉

没有华丽的辞藻,没有什么海誓山盟,更没有几多甜言蜜语……我和景琳就这么的走在一起,过起柴米油盐的日子!

看似在寻常不过的结合却又是那么的不寻常,命中注定也难以形容,其中的美妙跟浪漫吧!

遥想当年,第一次见到景琳的时候,看她第一眼的时候,我脑海中便闪过一个念头,这个女孩会不会是未来的媳妇呢?

到今天看来,我和景琳结成伉俪,真得就是命中注定,虽然,这几个字,稍显得苍白无力,但也实在找不出更好的词语来形容了!也就只好用这几个词语。

第一次相见那日,我有幸送佳人回家,时值夜前,我俩翻山越岭,却不幸在遇狼岭上遭遇饿狼!饿狼受惊,召唤狼群,在狼群下山之前,我拼命挡住饿狼掩护景琳下山,否则,狼群到达之后,我们两个都会葬身狼腹!

万分危急之时,最好的选择就是,我挡住,先前遭遇的两只饿狼,让景琳快速的下山,结局是景琳活下命来,我在狼群到达之时,我只身葬身狼腹!

当时,没有考虑太多,只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了,我是个男人,我不能丢下一个弱女子,自己一个人逃命跑了!

我当时告诉景琳说,‘我们两个人之中,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,而我希望,那个活下来的人是你!’

我拼命地把景琳往山下推,可她执意不走,她说,是她执意要走遇狼岭的,是她造成这样的局面,她不能丢下我一个人待在这岭上被一群恶狼吞噬!

她坚贞不屈的选择留下陪我,等我再次推她下山的时候,已经没有了机会,因为,狼群已经蜂拥而至!

狼群非常迅速的把我俩团团包围,而我,再次选择把景琳护在身下,如果我俩一定会被狼群吃掉,那么,就让狼群吃掉我吧!

当时,被我护在身下的景琳,在最绝望的时候,给我说了一句诀别的话,她说:

“如果,还有来生,来生,我一定嫁给你!”

我瞧着凶残的狼群,对她说:“来生太迟,如果,我们还能活下来,我这辈子非你不娶!”

千钧一发,就在狼群对我俩发起攻击的时候,身为看山人护林员的恩人出现,他扛着土制又威力巨大的猎枪,把狼群打得落花流水,仓皇而逃!

恩人,虎口拔牙,在狼群的包围圈里把我和景琳救了下来,也许,真的是,我俩命不该绝吧,一把猎枪却能干翻整个狼群,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,到现在,我感觉来,那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事,但,它却那么真实的发生了,但唯一遗憾的是,恩人,救下我俩之后,便下落不明!村里的老人也说,秋山之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护林员跟看山人,恩人是谁,就、至今都是一个迷!好在,我后背上留下的黑砂给了那段恩情最好的铭记!

黑纱是土制弹药里最好的原料,当年恩人在打跑狼群的时候救下我命的时候,也伤及到我,但能活下命来,已是最好的恩赐了!

当然,最让人欣慰的事情,就是,我和景琳实现了当初在绝境中的诺言!景琳,说,活下来,她嫁我,我说,活下来,我娶她!

我们做到了,我们实现了誓言,我终于把我用命救下来的女人娶回家!这又是上天对我最好的恩赐!

现在,我和景琳居住在秋山湖畔的新宅里面,它是一栋别出心裁的中式二层小楼!依山傍湖的,真是美哉!

记得,那年的冬天过得特别的快,仿佛眨眼之间,便由冬转春,即将上演着一幕草长莺飞梨花黄的极致景象!

白天的时候,景琳就去镇医院上班,傍晚归来,偶尔值夜班,我就去陪着她,而我呢,只要是白天,只要不出活的时候,我便在新宅的篱笆院里,挖坑种树!

我特别用心的,远走他乡,买来几株观赏樱花,种在院里,梨树,桃树,葡萄树,那就更不用说了,院里院外,都快种满了!

进入三月中旬之后,樱花盛开,梨花相映,桃花争红……

清风一徐,樱花瓣儿,便洋洋洒洒的飘落,至美至极,特别是站在樱花树丛间的景琳,那窈窕倩影,那人面桃花相映红!仿佛置身人间仙境一般!

很多时候,我都称谓景琳为‘樱花仙子,因为,她出生在樱桃之乡,又正好是风华正茂的一代,所以,称她为樱花仙子一点也不为过!她就是这么至真纯美的女人!在这大山之间美得不可方物!

新宅,秋山,香山,秋山湖,我俩便常常的置身这湖景山色之间,徜徉在我俩心中的桃花源之中!

自从,我俩搬入秋山湖畔的新宅之后,秋山湖便成了我的自家湖!我买来大量的鱼苗在里面放生,一是,放生,功德一件,二是,观赏,取悦景琳,三,也是门子营生,自己吃能吃多少,等到收渔期,鱼肥的时候,打捞起来,就能卖钱……

在空闲的时候,我有用杨木打造了一艘小木船!只要是景琳不上班的时候,我们俩便乘着小木船在湖里划上几圈!那惬意的场景,那佳人一笑的画面,都仿佛达到了人生的极致!

爱一个人,就是这样吧,我倾尽所有,为我所能,只要,你能喜欢,我便能置换一个世界,只求换你开心一笑!

就这样,我俩就这样过着不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,但是生活中那种美妙依然,不可言喻!那种溢上心头眉梢的幸福,真的不可名状!

自从我俩领证生活在一起之后,我俩根本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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