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血眼追凶(一)

王志安今年已有十九,但看起来不足十五,瘦弱不堪,黑黄肤色,连一头短发,也是乱糟糟的,毫无形象可言——他也不在乎自己什么形象,现在,他饿得要死……真的是饿得要死。

而就在饿得要死的时候,他一眨眼就到了个富丽堂皇的地方不说,还看到了一大盒冰淇淋——这玩意儿,他也就小时候吃过,而经过了那件事之后,他别说吃冰淇淋了,就连冰块,也是一年到头没啃过两三回哩!

他叫王志安,这是他的本名。而现在他的名字叫做刘安,叫这个名字的原因是他现在的“养父母”也就只认识这么几个字罢了,没叫他“刘王”算他便宜。

不过王志安心里清楚。

他刚被卖到刘家的时候,自己一口咬定自己就叫王志安,自己是老王家孩子,自己姓王,因而,他的这对“养父母”才没给他取名叫“刘王”——刘王,流氓,真特么谐音。

拿手抓了冰淇淋塞进嘴里,王志安的肚子才没那么饿了,他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,这才长出一口气,转头看向这富丽堂皇的地方里的这群人——有外国人,有英俊的外国人,有长得吓人的外国人,还有……女神仙。

衡量了下自己的情况,王志安还是决定向女神仙靠拢,所以他直奔王母娘娘而去。

王母娘娘在故事里一直是反派,总是被人说这也不近人情,那儿也不体谅人的,但实际上,王母娘娘却是最体谅人的——人,是凡人的人。

说到底,若是天庭的仙女都跟凡人成婚了,那么孩子算是怎么个来头呢?到时候这些孩子选择上天也还好了,要是选择在地上呆着,他们本就有神仙血脉,比起凡人要天才得多,无论学文习武,事半功倍——那凡人之中有一两个天才是少见的,而这有神仙血脉的天才出现……那就实在是太过对人不公平了。

当然这是其一,还有其二其三其四其五……一堆的理由,王母娘娘也而不想一口气都拿出来抖落,只是眼前这个男孩儿,还是很合她眼缘的。

王母娘娘大约也是第一次被人当成“仙女姐姐”,心里还挺美,就对王志安招了招手,让他过去坐到她身边。

王志安忙过去坐下。

“年轻人,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?”王母娘娘见他瘦得皮包骨头,不由得有些心疼地问。

“我……我本来在外面打工,一边打工一边想要找我自己亲生父亲还有我弟弟……可谁知道……这事儿给卖了我的那家人知道了,他们连夜把我抓回去,要我跟一个大我十岁的女人成亲,我不同意,他们就关了我小黑屋,不给吃不给喝,意思是直到我同意为止……”王志安冷笑一声,“呸!他们想得美!”

“有志气,我就喜欢这样说话有力度的年轻人!”克劳利在一旁给王志安打气加油。

王母娘娘笑了笑,没接下他的话头来,反而让王志安选一个人带回去,给他做帮手。

王志安这才知道,自己掉进来的,不是个富丽堂皇的地方,而是一个能够为他报仇雪恨的龙潭虎穴。

但这龙潭虎穴是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而言的。

而他……必须报仇,必须……报仇。

王志安面对自己可以挑选的这些人,把自己的经历,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他们……

他,今年十九岁,而他被拐卖的那年九岁,一同被拐的还有他的弟弟王志超,当年弟弟王志超只有四岁。

九岁与四岁的差距很大很大,大到王志安清楚地记得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。

他记得,他小时候的家旁边有什么,家里养着一条大黄狗,出门口有个小河,河上面有座石板桥;他记得,他小时候的家是村子里少有的好房子,少见的大瓦房;他记得小时候他每次上镇上都能吃到最贵的冰淇淋,那时候开封菜在镇上还真就只有一家呢,吃得起的不多,他就跟弟弟能吃得起……

他记得那么多,最记得的,是他母亲,那个美丽的女人,美得让他每次做梦都觉得炫目的女人……她,为了带着他们兄弟逃离魔窟,就在他们兄弟面前,被恶魔们杀害了,死得凄惨……

他记得她的那双眼睛。

很大,很黑。

他也记得自己的眼睛……血红血红……红得没有目的,没有未来。

从那一刻起,王志安每时每刻都想着报仇。

他记得仇人的模样,他记得他母亲被埋在了哪里,他记得自己弟弟叫什么……他什么都记得,可是,把他买回去的那家人却想要让他忘记一切。

他们打他骂他强迫他干活……这一切,都没能消磨掉他的恨意,却助长了他的滔天怒火。

可是怒火再大,形势比人强。

王志安没有钱,也没有亲人,买下他的家庭本来就有孩子,买下他那叫“发善心”,发善心之后,他到了人家家里就要感恩戴德,为人家家里做牛做马。

当年他九岁,年纪大了些,被拐去卖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人要他,最后还是一家有个一双儿女的家里把他买下,其实属意他年纪大了些,能做农活还能带孩子——这十年来,他在那家里又是种地又是带孩子,这也都不算事儿了,从他满了十六起,他们就把他赶去工厂里打工,而工资则是全被那家人拿走,连一分钱零花也不给他,倒是美其名曰:“工厂管饭”。

所以被拐卖十年来,王志安都没能成功逃走,也没能找到他的弟弟,更没能为他母亲报仇。

状态提示:第9章 九--第1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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