败城干笑了几声,习惯性伸手摸了摸知乐的脑袋,摸着摸着,问:“怎么还没剪头?”
“排队呢,懒得去。”
“来给剪吧。”
败城主动提出,知乐哪有不同意的道理,欢天喜地的跟着败城去了寝室。连长单独一间,他也来过,一进门就像是小野猪般拱来拱去,不一会儿就把败城藏起来的零食全部翻了出来。“半大小子,吃穷老子”,他的食欲可不是一般二般的好,似乎要把童年缺的全补回来般。
败城拿出剃头工具,一看知乐已经吃得腮帮子鼓得像个小球般,笑骂道:“除了吃还知道什么?”说是这样说,但他晓得知乐爱吃,办公室和寝室都摆满了零食,还总是藏起来,就爱看知乐四处翻找的模样。他还偷偷拍过一张,放手机里,没事就拿出来看看。
“饿嘛——”
知乐撒娇的功底越来越高,喊得败城浑身汗毛直竖,摇了摇头,喝道:“坐过来!别吃了……算了算了,拿过来,一边剪一边吃。”
推发剪卡嚓卡嚓的声音和薯片卡嘣卡嘣的声音混合一起,安静的房间里引起轻轻的回响。知乐很快吃完了一袋,又开了另一袋,继续吃,爷儿俩谁也不说话。败城像是雕花般知乐头上“作业”,一个半小时后,左看右看,终于满意了。
知乐跳起来,冲进厕所把脑袋伸进水龙头下冲了下,再镜子里看了看,也就是普通的板寸嘛。他不知道为什么败城理了这么长时间,自动把这当成“爱护”,美得不行。
败城见知乐笑着跑出来,拿起衣服就要往外冲,赶紧喊:“等下,回来!”
知乐不明所以地跑回来,刚到败城面前,就被捧住脑袋,用力头顶亲了一下。他得了吻,兴冲冲地问:“哥,有没有更喜欢呀?”
败城笑着道:“有啊。”
知乐的眼睛一下子亮了:“真的?”
“嗯。”
“那要记得多喜欢一点。”
“行了,得寸进尺,赶紧滚回新兵连去!”
败城笑骂着把知乐赶走,站楼梯间看着一蹦一跳往下跑的小崽子。那剃得短短的板寸头顶却像是狗啃般参差不齐。等离远了,他眯起眼睛仔细看,就看见那一片形成了个模糊的猫科动物脑袋,即像猫又像豹。
这就是败城一个半小时的杰作,即隐秘又极有标志性——同时也代表着他的心进一步的沦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