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放弃法器飞行,二人一路行的十分缓慢,通过各个城邦短则一两天,长则四五天。终于在二十来日之后,风挽他们来到了荒州地界。进入荒州之后,入目皆是黄沙,天上有不知名的异兽飞舞,嘴里呱呱地嚎着,好似宣告着这荒凉之地的末世。
“小挽,我认识那个,那是沙鹫,专食腐肉,这沙漠只要有人死去,他们必定一拥而上,连尸骨都不剩的。”童剪水说道。
“嗯,剪水,小心点,据说这沙漠有沙狼。要不,咱们用法器飞吧。”风挽提议。
“什么,你疯啦?且不说那些沙鹫会不会攻击咱们,一想到又要离太阳更进一步,我就觉得崩溃。”童剪水抗议道:“反正咱们水也还够,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使用法器的好,要知道那些沙鹫可是有法力的!”
头顶上是烈日骄阳,烤的人几乎都要化了,童剪水几乎有些支撑不住。风挽的情况则要好一些,因为修炼古风息术的原因,她的周围有一圈薄薄的屏障,平时不用法术释放也可以维持,因为有了这样一圈保护膜似的东西,使得她并没有像童剪水那般大汗淋漓。
风挽拿出准备好的水递给童剪水:“剪水,你快喝吧。”
童剪水接过去就咕嘟咕嘟地喝起来,然后才嘿嘿一笑,把水壶还给风挽。自从上次内门试炼遇到水里被人下药的事情后,风挽就养成了自己带水的习惯。
大约走了大半日,太阳终于落下山来。童剪水这时才松了一口气,但是另一个问题却来了:沙漠最大的特点便在于,昼夜温差十分巨大。白天越是炎热,夜晚越是寒冷,太阳好像把全世界的温度都抽走了,两个人冻得瑟瑟发抖。
“剪水,要不咱们还是飞吧,这速度什么时候才能到荒州城啊。”风挽提议道。
“阿嚏!”童剪水大大地打了一个喷嚏,还没说话,就听得野外一声声嚎叫。
“那定是沙狼!”风挽听着野兽们扯着嗓子撕出的声音,更觉得此地不宜久留,不再询问童剪水,直接掏出凰翼,便将童剪水拖了上去。
看到二人渐渐飞远了,后面的沙丘里才走出一个人,那是一直跟在二人身后的夜魔。
“阿嚏!”夜魔打了一个喷嚏。
“该死,这俩人怎么偏偏走这样难走的地方,早有飞行法器也不拿出来......”夜魔喋喋不休地抱怨着,这一天受渴、暴晒、被冻,要不是少门主下了命令让他跟着他们,也不至于受那么多苦。
“看这样子,他们似乎要去荒州。”夜魔拿出专门给暗门送信的灵鸟,迅速在纸上写了几句话。然后掏出自己的飞行法器,迅速跟了上去。
风挽和童剪水来到荒州城的时候,已经几近半夜了。此时城门紧闭,通常来说这样的城邦都有自己的城主,当年杜志远来的时候这里的城主名叫胡九,虽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任,但越人城墙始终不光彩,二人决定在门口露宿一宿。
找了一个靠近城墙的好位置,童剪水升起火堆,风挽坐在旁边。
“早知道还是应该听你的,现在就不用睡在这了。”童剪水满脸的懊悔都写在脸上。
风挽哈哈一笑:“没关系啊剪水,又不是第一次在外面过夜。”
“啊?你以前还在外面也露宿过?”童剪水惊讶。
风挽倒是忘记了,童剪水似乎并不知道楚忻的存在,更不知自己上次内门试炼的时候是跟他在外露宿了一晚,解释道:“是上次内门试炼的时候,在外露宿了一宿。说起来还忘了告诉你,我遇到了十年前在外门试炼中帮助我的那个男孩子呢。”
童剪水恍然大悟:“我想起来了,你告诉过我,他叫......楚忻,是吗?”
“嗯,是啊。”
童剪水不禁感叹:“看来你们上次出去也挺有意思的嘛。你说过的林岚师姐,唔......从年纪上来说,我也应该叫她师姐吧,有机会一定介绍我们认识啊。”
因为杜志远提到过,在荒州城,当地人对服饰异于他们的人不甚友好,因此第二日早晨,二人进城后第一件事,就是找售卖当地服饰的店铺。
进入荒州城的一瞬,风挽便觉得此地繁盛,车马人群络绎不绝,看来早市已经开始了。许多商贾赶着马车风尘仆仆地样子,卸货、叫卖,好不热闹。风挽和童剪水无心闲逛,找到城门口一个守卫,便问道:“请问,这附近有卖荒州服饰的店吗?我们初来宝地,想要购买一些。”
那守卫竟是眼皮都不抬,没好气地说道:“顺着街一直走五百米便有。”
风挽道谢以后,二人便顺着大街向前走去。风挽注意到,当地女子皆面覆薄纱、头戴珠帘、丝绸缠胸、金线银梭,露出苗条细腰,尤为妩媚。而男子则朴实许多,生活在荒州城的普通男子都裸着上半身,因此个个黝黑粗犷。
“小挽,咱们到这应该不用再女扮男装了吧。”童剪水看见这里女子的服饰如此特别,脸上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。
“看着情形就是想穿也穿不了啊。”风挽无奈。
他们打扮奇异,长相白皙,路上的男子纷纷投来鄙视的目光。而女子则被二人俊俏的脸吸引,每次目光相接都毫不避讳,反而愈发妩媚的冲他们笑着。
“呸,比女人还白。”一个大汉大声喝道。
为了不多生事端,风挽只能和童剪水加快脚步,不一会儿,二人来到一间售卖服饰的店铺,店门口大大地挂着牌匾,上面写着“荒州一品服饰